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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路新时代大厦总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06 16:02:06】

本项目招标服务内容增加:

投标人负责本次工程的图纸设计及招标要求中涉及的全部内容,需达到供电部门及政府部门的规范要求,实现大厦配电系统输出输入的双路供电要求,增加现有大厦用电的容量,实现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实现配电室标准化达到规范要求,如本次改造不符合供电部门及政府部门的标准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

1.资质条件: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相关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相关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须具有3个及以上采购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已完成的低压配电室改造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等能够证明业绩有效的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几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质量问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应承诺。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采购。

附件:变更公告.pdf